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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举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新闻发布会 启动“放心消费在台州”行动

2017-03-14 台州市场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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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作为制造之都、消费大市

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

受到多方密切关注

2017年3月14日

台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

通报2016年全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

及全面开展“放心消费在台州”行动


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蒋明

通报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近三年总体情况


2014以来,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各类来电、来信、来访101183件,其中消费者咨询41295件,消费者投诉20489件,举报8781件,受理投诉并调解的19800件,调解率96.7%,举报处理率100%。

台州的消费维权工作分别受到浙江省朱从玖副省长、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杨红灿局长、台州市张兵市长的批示肯定,被评为2014—2015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。

原属工商行政管理、食品药品监管、食安办的多个投诉平台得到整合,开通了“台州市场监管”公众服务APP,并与政府12345热线、公安110平台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密切协作,投诉渠道保持畅通。除了向政府部门投诉,消费者还能就近在消费维权服务站、互联网络上投诉。

我市已在通讯公用服务行业以及大型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旅游景区等消费热点领域设立385个消费维权服务站,维权站点实现全覆盖。中国台州网、台州19楼等本土互联网社区设立“天天315”专版。部分服务站还能通过视频对接,实现远程调解。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家,自行和解消费纠纷12452件,和解率98.78%。全市56家大中型商超、市场、企业(平台)建立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,使消费争议调解最快一两个小时即可解决。28家企业(市场)建立了赔偿先付制度。

完善了“诉转案”工作机制,明确“诉转案”工作的重点,加强消费维权执法刚性。截至目前,全市共办理“诉转案”案件1469件。并与法院沟通协作,在全省率先建立消费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站,实现消费维权诉调的有效对接。

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坚持不断创新,在全国率先开发消费满意度指数并定期发布,指导消费者及时了解消费市场商品和服务状况,规避消费风险,警示经营者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,至今已发布15期。并根据不同时段消费投诉情况,及时发布消费警(提)示,共发布“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”“手机实名制”等130余篇消费警(提)示信息,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。

根据消费者、有关组织、媒体反映以及日常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情况,全市开展了以装饰装修材料、家用电子电器、服装鞋帽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商品为重点的质量抽检。共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1230批次,发现不合格商品318批次,全部进行立案查处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,实现“抽检一类商品,查处一批案件,警示一批企业”的目标。



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肖宗富行长

介绍全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

2016年省政府启动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年行动计划(2016-2018年)》以来,我市各相关部门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宣传有力、措施得力。

人民银行成立了金融消保工作领导小组,发挥了领导小组总协调、总牵头的作用。建立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与相关配套制度,以便民服务为原则,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。目前,金融消保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,运作较为顺畅。

从2014年开始,人民银行每年都对金融机构开展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检查,检查对象覆盖国有商业银行、股份制商业银行、地方法人银行等不同类型金融机构。检查内容包括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组织机构建设、内控制度完善、个人金融信息收集、使用、保管、对外提供、格式条款规范性等7个大类,32项重点,对存在问题的金融机构,通过约谈负责人、适当范围通报、行政处罚等方式推动整改。

2015年开始,每年对全辖2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评估,通过自评估与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评出ABC三个等次,将评估结果纳入综合评价并以正式发文的形式进行了通报。对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、规范开展业务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。结合台州实际,人民银行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作为践行普惠金融的重点。2016年末,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比重达到47.2%,高出全国近20个百分点;小微企业户均贷款约90万元,约为全国一半水平


 聚焦改革、聚焦发展、聚焦民生
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

实现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 

我市全面开展“放心消费在台州”行动

台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肖力

介绍“放心消费在台州”行动


“放心消费在台州”的意义


开展“放心消费在台州”工作,既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,也是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,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、推动社会稳步前进的内在要求,是切实解决民生问题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,是完善社会诚信体系、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。


“放心消费在台州”的主要目标和内容 


要通过开展“放心消费在台州”工作,着力解决社会热点问题,净化消费环境,力争到“十三五”末,全市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2000家,生产领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%以上,主要生活性服务业消费者抽样满意度达到80%以上,消费投诉处理率保持在95%以上,打响“放心消费在台州”品牌,全面建成放心消费标杆市,有效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、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。重点将围绕“五大创建、五大行动、五项机制”开展。


“五大创建”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五大创建

力争到2020年,全市创建示范型放心市场100家、放心商店800家、放心网店600家、放心餐饮400家、放心景区单位100家。


“五大行动”开展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五大行动

即红盾质量维权行动、“台州制造”质量提升行动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、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专项规范行动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。


“五项机制”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五项机制

建立以文明理性为核心的消费教育引导机制、便民高效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、“谁经营谁负责”的市场主体责任机制、处罚与信用相结合的惩戒机制、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。


推进“放心消费在台州”的组织和保障


台州市政府将成立放心消费在台州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放心消费在台州的目标任务、工作举措、政策措施的落实。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、密切配合,共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到位。

充分运用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竞争机制作用,引导企业实现追求经济效益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。积极推进各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,督促其在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显示全市统一的标志标识,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对外宣传中正确规范使用该名称。

将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纳入“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等相关活动的重要方面,综合发挥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正向激励效应,示范带动更多的市场主体、行业组织及社会力量资源汇聚融入创建,合心合力打响“放心消费在台州”品牌。


蒋明、肖宗富还就记者感兴趣的话题作了回答。


 小知识 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,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?

(1)与该金融机构协商解决;

(2)向该金融机构或其上级机构投诉;

(3)请求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机构调解;

(4)向该金融机构所在地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;

(5)根据与该金融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;

(6)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


3·15热点回顾


3月15日起,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正式实施

戴国富局长走进12345阳光热线 共话消费维权热点难点

抽检52批次,10批次不合格,台州市流通领域电暖设备质量抽检结果公示

8家被取消、35家新上榜,我市公布新一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名单

我市开展食品安全排雷“百日攻坚”行动

我市启动消费教育大讲堂 “互联网理财”首期开讲

台州市市场监管局2016年度典型案件(竞争执法领域篇)

台州市市场监管局2016年度典型案件(食品领域篇)

台州市市场监管局2016年度典型案件(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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